4月3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9件,涉及5县(市区),其中原平市5件,代县1件,繁峙县1件,宁武县1件,保德县1件。 

  5月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4件,涉及2县(市区),其中原平市2件,代县2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