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涉及4县(市区),其中忻府区1件,代县3件,静乐县1件,五寨县1件。 

  5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六批群众反映问题7件,涉及4县(市区),其中忻府区2件,代县2件,静乐县2件,保德县1件。 

  5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涉及4县(市区),其中忻府区2件,代县2件,宁武县1件,河曲县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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