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55:山西省现有露天煤矿40余座,存在生态破坏严重、自燃现象多、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治理标准低、推进慢等问题。 

  责任单位:宁武、河曲、五台、保德、原平县(市)委、县(市)政府 

  整改目标:加强露天开采环境管理,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完成情况:1、已对全市露天煤矿生态破坏、自燃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同时,要求企业按照编制的《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采取放缓坡度、分层碾压,进行覆土治理、生态恢复。 

  2、4座自燃区明火点位已全部得到控制。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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