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五十五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0-12-26 17:24 来源: 忻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55:山西省现有露天煤矿40余座,存在生态破坏严重、自燃现象多、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治理标准低、推进慢等问题。
责任单位:宁武、河曲、五台、保德、原平县(市)委、县(市)政府
整改目标:加强露天开采环境管理,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完成情况:1、已对全市露天煤矿生态破坏、自燃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同时,要求企业按照编制的《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采取放缓坡度、分层碾压,进行覆土治理、生态恢复。
2、4座自燃区明火点位已全部得到控制。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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