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五十三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0-12-26 17:23 来源: 忻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53:全省煤炭开采产生的煤矸石堆积量已超过10亿吨,占地182平方公里,每年仍以5000万吨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业存在煤矸石随意倾倒、超高堆放、未及时覆土、生态治理恢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涉煤矿山的县委、县政府
整改目标:煤矸石乱堆乱放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治理恢复措施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1、以全省开展矿山生态详细调查工作为契机,全面对我市矿山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清了底数。
2、以全省矿山生态详细调查数据为依据,按照国家、省厅新的要求规范煤炭生产企业建设煤矸石堆放场地,规范处置煤矸石,及时进行覆土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加快生态恢复。
3、鼓励企业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积极向中央、省寻求政策支持。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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