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日,市文明委2022年第一次专题会议召开,安排部署《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见效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务副总指挥郭奔胜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昕就开展执法检查相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市文明办负责人就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推进《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见效进行情况说明;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警支队以及忻府区长征路街道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和谐社区负责人就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汇报。

郭奔胜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两个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学懂做实,促进知行合一。要采取学习研讨、评论解释、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全面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条例等法规内容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文明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增强使命担当。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承担责任,勇于创新思路,探索灵活高效的路径,切实增强宣传贯彻条例法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惩教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目标,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综合治理力度,凝聚依法治市的工作合力,用法治的力量塑造城市的文明。三要文明执法,常态监督,持续贯彻实施。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服务型执法,做到执法有适度、服务有温度、工作有力度。要把条例等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市人大要加强执法监督,采取常态化监督,推动各部门执好法履好职,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条例等法规实施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忻州市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增添光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王昕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有效形式,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是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落实好运用好,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广泛宣传发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大力宣传普及公民行为法律知识,对实施法规的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引导公民增强法律意识,使每个人都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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