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是省委、市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定襄县努力做到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通过强化任前培训、属地管理、目标考核、薪酬待遇保障四项举措,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管理服务水平,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目前,已选派20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18个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委员。

  ——强化任前培训。5月29日,定襄县对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人员进行培训,让选派干部摆正心态、找准定位,做好长期在村奋斗的准备,沉下心去苦干实干,切实担负起农村党组织“带头人”职责。针对选派干部长期在机关工作,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实际,近期将组织选派干部进行“领头雁”培训及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就重点做好“三农”工作政策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实务知识进行培训,帮助选派干部尽快掌握农村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强化属地管理。选派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由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每半年要和选派到村任职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建立选派干部跟踪管理档案,每年对选派干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及时掌握选派干部履职、培训、考核等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培养。现任驻村帮扶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按照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管理。县委组织部要求各选派人员撰写工作总结,了解其工作中施政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为选派的20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印发了《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考勤簿》和《工作手册》,要求选派干部工作日必须驻村工作,严格实行“五天四夜”要求,严格实行村干部轮班值班挂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在村签到、工作纪实、请销假等制度,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强化目标考核。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细化选派干部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严格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及时反馈选派干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作为表彰奖励、调整职位(岗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选派干部到村任职一年以后,所在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排名本乡镇(街道)靠后、被列为软弱涣散村或本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扣发年度考核奖励50%,由县委组织部提醒谈话并决定是否召回,连续两年存在上述情况的,予以召回。县委组织部正在深入挖掘选派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将择优选取1至3个典型人物和事例,形成典型案例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切实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强化报酬待遇保障。选派干部行政、工资及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含之前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人员),待遇按照当地村党组织书记相关待遇落实,选派担任村“两委”其他成员的,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70%落实。伙食费按照定襄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食宿等生活设施由所在乡村统一考虑予以保障。统一为选派干部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开展体检,相关费用由县级财政以专项经费形式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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