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文物局公布了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8289件(套)。其中,我市3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

据了解,山西省革命文物名录公布范围主要涵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与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含抗日战争)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与近代以来著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是于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经全省各市文物部门和相关收藏单位申报,党史、文物专家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的。

此次革命文物名录的公布,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摸清我省文物资源底数,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2021年1月,我省公布的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曾收录了我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8处。到目前,我市纳入全省革命文物名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达到51处。

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文物收藏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不断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深化革命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发挥好革命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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