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来信时间 2024-04-12
内  容 该内容不予公开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4-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经忻府区人民政府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1.按照相关户籍规定,由于没有收养登记证等相关收养手续,无法办理落户手续;2.经忻府区民政局核实,因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相关条件,遂不予办理收养证明;3.区政府工作人员根据其现在居住位置和实际情况按照招生相关规定先安排至就近的忻府区公立学校入学,在户口问题解决后,将积极落实解决学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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