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人民政府同意五台山景区决定开展违法违建筑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五台山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景区范围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建(构)筑物现状,严禁未经景区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等违规行为。五台山景区在建农村自建房在专项行动期间,厘清违法违建筑数量前暂停施工。

  二、景区各乡镇、规划国土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摸底调查,加强动态巡查,全力开展违法违建筑整治专项行动。

  三、景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站位,当好表率,认真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

  四、鼓励广大群众对违法违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0元,举报方式:

  中共忻州市纪委忻州市监委驻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0350-6542885。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0350-6542957。

  五台山规划国土建设局:0350-6545898。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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