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经普办字〔2023〕7号 

各市、县(市、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局、成员单位,各市党委宣传部,省直主要新闻单位: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做好宣传工作,对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助推五经普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各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精神和要求,加强五经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聚焦重点,创新方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实效,为五经普高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现就做好我省五经普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集中力量开展五经普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强化五经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普查宣传,建立宣传工作组,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加强统筹指导,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宣传优势和特色,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形成广覆盖、强联动的宣传工作局面。 

  二、创新宣传方式,聚焦宣传重点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要创新五经普宣传策划,突出宣传重点,提升宣传针对性,聚焦普查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创新特点、典型事迹、普查成果等,积极宣传经济普查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促进全社会广泛知晓和重视普查;重点宣传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方式的效果,积极争取投入产出调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大力宣传依法普查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五经普数据质量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宣传解读好五经普数据成果,客观反映山西全方位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效;展现好山西省普查工作者求真务实、严谨专业、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挖掘鲜活宣传素材,树立良好统计形象。 

  三、把握宣传节奏,有序有效推进 

  各级普查机构要紧密结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安排,精心做好覆盖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普查宣传。通过积极参与宣传标语口号征集,组织举办统计开放日、普查宣传月、现场登记宣传报道、普查数据发布会等重点活动,形成有序有效的宣传节奏。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深入一线挖掘鲜活材料,推动社会各界近距离了解普查。创新普查宣传方式,拓展普查宣传渠道,重视宣传产品开发,制作生动有趣、深入浅出的宣传产品。用好基层力量,挖掘山西各地、各单位独特宣传资源,针对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地区开展特色宣传。讲好普查故事,见人见事见精神,着力提升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召力。 

  四、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宣传合力 

  充分借助普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宣传力量以及新闻媒体宣传资源,形成协作协同、共同发力的良好宣传工作局面。充分发挥省、市、县(区)三级媒体矩阵的联动宣传作用,注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联动宣传,步调一致、协同发力,推动五经普宣传横向覆盖、纵向连接。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本地区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调动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发挥好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媒体特色和作用。加强与本地区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网络传播效果,做好普查各阶段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形成良好网络宣传环境。调动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力量,积极参加各项全国性、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以及各类普查线上线下活动,利用“山西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山西省统计局网站做好宣传,提升统计大宣传效果。 

  为了扎实做好五经普宣传工作,省经普办制定了《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附件1),现发各地、各单位供参照执行。请各地、各单位确定一人作为联系人,专门负责联系沟通五经普宣传事宜,并于7月20日前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省经普办。 

  联系人:樊海青,电话:13593159818; 

  王彦威,电话:18635199190; 

  邮箱:  sxjpxcz@163.com

 

  附件: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2023年7月17日  

  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认识国情、摸清家底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反映各地全面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效。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要求,为高质量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宣传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原则,在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普查机构优势特色,积极构建统计部门上下联动的统计大宣传工作模式,统筹统计宣传平台、普查工作参与部门宣传力量以及新闻媒体宣传资源,紧密结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安排,聚焦普查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创新特点、普查成果等,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开展普查宣传,努力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局面,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工作安排 

  结合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三个阶段,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和重要活动。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 

  各级普查机构要用好国家发布的宣传产品并积极开发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宣传产品,结合单位清查、统计开放日、普查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普及宣传,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1.参与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3-4月)。省经普办通过“山西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山西省统计局网站等平台转发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的通告。向各市、县级统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积极参与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积极联系当地媒体、网站、新媒体转载活动通告,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设计制作宣传海报(5-6月)。各级普查机构要以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为基础,以国家制作的宣传海报为参照,按照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的规范要求,制作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宣传海报,统一、规范开展普查宣传。 

  3.制作新媒体宣传产品(6月起陆续推出)。各级普查机构要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互动答题H5小程序等多样化新媒体产品,通过适合网络传播、生动活泼的方式,介绍普查背景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式、普查对象义务和普查员职责等,在统计新媒体平台发布并发各地宣传使用,提升普查宣传的亲和力、传播力。 

  4.推动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文(6-7月完成)。参照国家做法,面向市级普查机构、宣传部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认识把握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宣传工作责任以及宣传重点、内容和要求,推动形成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良好宣传态势。 

  5.开设五经普专栏(8月底前完成)。省经普办在“山西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山西省统计局网站设立五经普专栏,发布五经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宣传产品等,传播普查知识,提升网络宣传效果。 

  6.制作五经普宣传品(8-9月完成)。各级普查机构要制作宣传折页等以及印有五经普LOGO的特色宣传品,在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中使用,进一步提升宣传引导力。 

  7.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片(10月底前完成)。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制作3分钟左右宣传片,以介绍五经普的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调查流程、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且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号召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普查工作。根据宣传节奏及需要,剪辑成适合电视台、网络媒体等传播的多种版本。在宣传片基础上,制作5秒、15秒和30秒三个版本的公益广告片。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将发各地使用。同时,积极用好国家制作的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开展普查宣传。 

  8.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9月)。各级普查机构要紧密结合普查工作进展,通过“中国统计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公开透明品牌活动,以五经普为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宣传介绍五经普,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依法参与普查。 

  9.开展单位清查宣传(8-11月)。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各地聚焦清查工作重点,积极运用各类宣传产品和渠道,有效发挥媒体、专家和有影响力企业的号召力,对普查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印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公告,助力清查工作顺利组织实施。 

  10.配合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9-11月)。各级普查机构配合国家局媒体基层行活动,引导新闻媒体深入普查一线,近距离了解普查工作,挖掘鲜活宣传资源,进行采访并刊发相关报道,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的传播力和号召力,扩大宣传效果。 

  11.开展普查宣传月系列活动(12月)。省经普办举办五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印发《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请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山西发布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联系通信运营商向经济普查对象群体发送普查宣传短信;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经济普查法治宣传;各级普查机构通过当地电视台播放普查公益广告、新闻报道等,为普查正式登记营造良好氛围。 

  12.宣传普查知识(全年)。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经济普查各工作阶段,聚焦普查对象填报的重点事项,以及投入产出调查填报内容,开展普查知识宣传,帮助普查对象正确理解普查指标和报表,准确填报数据。聚焦企业办事集中区域,提升宣传的知晓度。在政务服务中心摆放宣传易拉宝,张贴海报,播放经普宣传片。 

  13.统计媒体持续宣传报道(全年)。“山西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山西省统计局网站及时刊发普查重要新闻,刊登各地普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展示普查人员求真务实、严谨专业、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集中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加强与全省各市统计局新媒体的协同联动,扩大宣传效果。 

  14.媒体平台合作宣传(全年)。拟与中国信息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开展五经普宣传合作,通过“黄河plus”等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刊发有关稿件及新媒体宣传产品,通过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更好舆论宣传作用。 

  15.经普办成员单位共同宣传(全年)。在联网直报平台刊发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以及重要通知通告,直接面向企业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联络普查机构各成员单位,在其行政管理平台、服务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普查宣传,形成联动配合的宣传效果。发动系统单位、成员单位LED显示屏全天候、不间断播放“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标语”。 

  16.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宣传(全年)。全省各市、县级普查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部门信息平台,采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宣传栏、文艺活动、户外公益广告、旗杆灯箱广告、墙体广告等形式,依托地标性建筑,在车站、城市广场等商圈商务楼宇外立面LED屏滚动投放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五经普宣传片。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开展“纵到边、横到沿”的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普查宣传。 

  17.配合国务院经普办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全年)。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部署,结合山西五经普宣传实际,切实有效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二)综合试点阶段(2023年5-6月) 

  大力宣传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五经普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的重大作用;重点宣传专项试点工作的关键作用,对于普查反映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统筹实施顺利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普查中成功运用发挥着关键作用;大力宣传专项试点过程中的先进经验。要深度参与专项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各地普查机构在专项试点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力量予以总结、提炼,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积极配合各地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专项试点工作。将普查理念普及到各商户,构建商户配合、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为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提供保障,为推进正式普查工作作先行准备。 

  (三)现场登记阶段(2024年1-4月) 

  聚焦普查现场登记情况,着重宣传依法普查和典型事迹,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科学性、严谨性、创新性,以及数据质量的真实可信;普查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数据处理贯穿始终的根本遵循,宣传普查数据处理阶段的重要特点;宣传山西省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感人事迹,弘扬普查工作者的敬业奉献精神;适时开展法治宣传动员,号召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 

  1.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普查登记首日,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首日登记启动仪式,请有关党政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普查登记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联合按规定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加大宣传活动开展力度。 

  2.开展普查入户登记阶段媒体基层行。在普查正式入户调查期间,组织媒体基层行,跟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对现场登记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宣传普查的重要性、科学性、创新性,同时宣传当地营商环境、产业园区配套、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和理解。 

  3.联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持续与山西本地媒体开展宣传合作,及时报道普查重要信息,制作相关宣传产品,提升普查对象配合度。视情况曝光统计违法案例,发挥威慑作用,确保普查对象依法、及时、准确填报。 

  4.宣传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全省各地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感人典型,集中报道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弘扬统计人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风貌。开展“经普随手拍”活动,发动群众记录身边的普查一线工作,推动社会公众理解、支持五经普。 

  5.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区划分阶段、单位清查阶段、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处理工作的宣传工作。对五经普数据处理工作“统一采集、分级处理、创新驱动、安全高效”的组织原则,处理时限、操作规范,五经普强化数据处理各业务环节的规范管理进行宣传。助力数据安全、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的数据汇总、分析工作,高效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对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进行宣传。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宣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准确。向社会告知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普查采用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手段和使用的安全性。 

  (四)数据发布阶段(2024年下半年) 

  聚焦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通过普查公报、数据解读、简明分析等形式,及时开展发布和解读工作,反映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山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1.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查公报。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发布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在“山西日报”专版页面刊发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其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五经普主要数据;在“山西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山西省统计局网站发布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 

  2.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宣传。联系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普查重要成果,以及普查数据展现出的山西经济发展成就,客观反映山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大战略方面的新进展。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促进社会各界全面认识、高度认可普查成果、科学使用普查数据。 

  3.开发数据发布产品。配合普查主要成果发布,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开发普查数据图解、互动答题H5小程序等可视化产品,多形式、形象化展现普查数据,促进社会各界准确使用,扩大普查数据影响力。 

  三、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组织保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查范围广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系统上下联动,形成协作协同、共同发力的良好宣传工作局面。 

  (一)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强化宣传保障 

  省经普办做好与省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络,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省委宣传部协调我省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加强与省委网信办的联系,推动协调网络媒体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做好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各阶段的舆情监测和处置,及时应对重大舆情,提升网络宣传引导效果。 

  (二)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展传播渠道 

  视工作需要,省委宣传部积极协调媒体,省经普办召开媒体通气会,及时通报普查重要进展,解答媒体关切,加强宣传合作。开展联合策划,抓好普查宣传关注点和契合点,积极发挥统计专业优势与媒体传播优势,应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媒体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工作局面,持续提升普查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各地普查宣传工作的联动,营造宣传声势 

  各地区要根据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当地宣传优势和特色,开发宣传产品,举办特色活动,推动媒体加大报道力度,调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力量,扩大宣传针对性和覆盖面。组织各地积极参与全国性、全省性的普查线上线下活动,形成步调一致、深入广泛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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