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市节能办组织对全市14个县(市、区)十三五2016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定襄、原平、宁武、静乐、河曲、保德、偏关7县(市)对节能工作高度重视,节能措施落实到位,节能工作开展顺利,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二、代县、繁峙、岢岚、五寨、神池5县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三、忻府、五台2县(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定襄、原平、宁武、静乐、河曲、保德、偏关7县(市)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代县、繁峙、岢岚、五寨、神池5县给予预警提醒,5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能耗双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忻府、五台2县(区)给予通报批评,忻府、五台2县(区)要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推动节能双控目标完成的具体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适当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原则,做好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倒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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