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发生多起教师师德失范事件,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进一步纠正师德师风不端行为,树立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省教育厅10月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省教育厅要求连续发生恶性事件的朔州市及其他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各直属学校认真汲取教训,立即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一次不少于一个月的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全体教师对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进行深入学习和再学习,认真、如实开展从教行为自查,撰写学习心得和自查报告;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教师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体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和立德树人工作情况开展逐人核查,对核实有违反行为准则和相关禁令的教师,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各地各校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组织全体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签署师德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师德档案。同时,要组织教师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易发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事项作出专项承诺。要按要求做好师德档案的定期抽查和监管工作,定期提醒教师敬畏制度、守好底线,避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要公开所有市县和全部学校师德师风举报方式,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除要按规定严厉处理涉事教师外,还要对所在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
  据悉,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管,对工作要求贯彻不力、敷衍塞责,出现恶性事件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李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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