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来,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的重点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化督导,全方位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代县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会议,采取超常举措狠抓落实。县委书记、县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两位县领导就迅速推进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实地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代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原则,实行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职责,强化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工作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9个县直单位共排查建筑房屋1382处;排查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安全隐患房屋共计85处,其中已停用26处,拆除8处,加固维修51处。 

  代县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全面摸排、掌握底数,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步骤。三个步骤同步推进,分类排查,对症施策。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细化排查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分类整治,实行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DBJ04/T376-2019)要求,将建筑隐患分为三类,其中属安全排查Ⅰ类等级23处、Ⅱ类等级12处、Ⅲ类等级15处。单位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始实地勘察、现场办公,整治一处销号一个。目前,已进行整改的共计36处,其中进行依法拆除5处,停止建设1处,停止使用13处,开始进行加固24处。 

  领导组综合办实行了“周通报、月汇报”制度,从910日起,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在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实行了交办、催办、通报工作制度和台账式管理办法,多方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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