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链条提升“忻州杂粮”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方位提高“中国杂粮之都”综合影响力,深入推进全市杂粮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忻州市支持杂粮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政策措施》),要求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绩效评价机制,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考核验收办法,确保《十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十条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支持特优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杂粮有机旱作农业集成技术,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布局打造各类特优杂粮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生产基地。对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经营主体,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再给予每亩100元的配套补贴(其中市级30元、县级70元)。市财政对新创建的“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每个奖补20万元;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供应深圳农产品基地,每个奖补5万元。

  二是支持优质种业基地创建。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围绕特优杂粮产业,强化新品种选育推广,积极引导种业企业布局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对规模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对在我市登记注册杂粮种业公司,并投资建厂的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市县可采取“一事一议”引进方式,给予专项扶持。市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制种大县、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县、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三是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市财政对集中连片种植杂粮100亩以上、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全市综合排名前30名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前10名各奖励5万元,11至30名各奖励3万元。对新认定的杂粮类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新认定的杂粮类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一次性奖补3万元。

  四是支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首次入规的杂粮加工企业,可以享受市级“小升规”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杂粮类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级以上杂粮加工龙头企业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优先予以贴息,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杂粮加工企业,优先列为我市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对象,优先享受《忻州市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倍增若干措施》政策支持。

  五是支持“忻字号”品牌打造。市财政对新认证的“中国××之乡”,每个奖补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的主体,每个产品奖补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功能农产品品牌认定的主体,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对新入选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和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主体分别奖补1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市级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圳品”“有机旱作·晋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的主体,每个奖补3万元。

  六是支持线下展销线上直销。鼓励企业入驻省农业农村厅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太原等大中城市设立的农产品展销中心,市财政对牵头入驻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对区域内创建网店等线上销售平台、直播带货平台等主要营销我市杂粮及其加工品的创建运营主体给予支持;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申报的线上平台优秀运营主体,优选10名,每名奖补5万元。

  七是支持杂粮产业人才培育。市县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强化杂粮产业发展中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商品化流通等全产业链各环节带头人培育。对杂粮产业方面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八是支持杂粮美食制作推广。市县对忻州杂粮美食厨师培养、定期召开忻州杂粮美食品鉴评比、“丰收节”展示展销、组织忻州杂粮美食进部委机关食堂、进宾招饭店等活动给予专项支持。推动杂粮预制食品开发销售,鼓励支持中央厨房杂粮预制食品生产线建设,市财政对杂粮预制食品年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主体,优选10名,每名奖补10万元。

  九是支持杂粮文化挖掘传播。深入开展杂粮农耕文化、饮食文化、康养文化等的挖掘、整理和传播;积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市财政对新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主体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对“忻州杂粮”产品及品牌进行广告创意、宣传策划、推广报道等给予专项支持。

  十是支持杂粮产业园区建设。市财政对入驻“中国杂粮之都”产业融合园区,在杂粮交易中心平台销售杂粮及其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前10名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创建的以发展杂粮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创建的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国家有机旱作杂粮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打造以博士为学术带头人的服务杂粮产业的科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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