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忻州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高质量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大深化“小切口、有特色”立法,审议通过了《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忻州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条例》《忻州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忻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4个地方条例;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60件;在全省率先完成审议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一轮全覆盖。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出台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等13项制度,改进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受理提案323件、立案279件,社情民意信息全国采用量居全省第二,协商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健全涉港涉台涉侨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全市县级侨联组织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成立忻州市道教协会,巩固拓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外事、港澳、对台等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高标准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扎实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试点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项目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研发推出全省首款破产案件智慧辅助系统,成立首家省级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新型网络犯罪,扎实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民转刑”命案、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率持续下降。

高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查处政法干警47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5人、组织处理135人、采取留置措施25人、移送检察机关23人,整治成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得到中央督导组、省教育整改办公室充分肯定。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忻州之治走出山西、迈向全国。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全科网格”县级全覆盖。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矛盾纠纷处置率99.13%。持续加强“雪亮工程”建设,752个住宅小区全部实现“无物业管理”清零。我市被评为2017-2020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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