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忻州财政始终坚持把社会保障这项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实好,多举措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工作。

  一是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发挥在疫情防治工作中的保障作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的落实。截至目前,共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094.9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2094.91万元。

  二是加大就业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2021年已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4621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432万元;市本级支出1608.71万元。

  三是调整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平稳运行。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忻州财政已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1.99亿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2950万元。这项惠民工程的贯彻落实,使城乡居民受益明显。

  四是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实施特困企业职工医疗救助制度。拨付特困企业医疗保险费1359.91万元,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继续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实施医疗补助。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有效解决市直单位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医疗保障问题。

  五是足额安排计生经费,确保计生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市本级人均计生事业费财政投入不低于上年,2021年财政下达计生经费2687.06万元,确保了全市计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1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40元。2021年已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3003.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340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忻州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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