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始终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源头管控,层层压实责任,见人见事见措施,在相关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对食品安全签订安全责任书,紧盯食品安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成效显著。截至202012月底,共检查企业和单位19683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958项,已整改1788项。 

  成立专班,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王月娥为组长的领导组和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班,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责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部署、推进、汇总,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落实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市直综合督导等重点工作。 

  加强督导,提升整治效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10个市直牵头单位全部制定了各自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并成立督查组,加大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本行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以督导检查为抓手,促进各行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横纵织网,实现全部覆盖。此次专项行动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安全、学校食堂、旅游场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摊贩和餐厨废弃物处置、餐饮具和饮用水卫生、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和清真食品等十个风险领域列为行动重点,并对应急、粮食、环保、民航、铁路、汽运、海关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市县两级上下联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横向配合,切实做到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死角。 

  常抓不懈,形成震慑氛围。此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措施,与同期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形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取缔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营造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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