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批准,从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4个巡察组全部进驻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等22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奋力开创忻州转型发展新局面的重要历史节点上,市委决定开展第十轮巡察,将有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忻州落地生根和促进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蹚出转型发展新路各项事业。市委要求,巡察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服从服务当前工作大局,坚守政治定位、紧扣政治责任、深化政治巡察、加强政治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本轮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市委巡察,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在转型发展中扛起责任、经受考验、积极作为。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有专门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和电子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时至18时。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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