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总抓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了《乡村强基固本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

  《方案》要求,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到2021年底,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农村基层政权坚强有力,乡村群众自治充满活力,乡村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乡村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了推进乡村强基固本建设四项工作任务:

  一是完善党全面领导乡村治理制度。首先,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实行村级各类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其次,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乡村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在乡镇、中心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组织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态保护等。第三,健全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机制。

  二是推进农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首先,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农村社会治理框架。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发挥村民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完善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次,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第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好农村“大喇叭”、村内宣传栏、微信群、移动客户端和农村远程教育等平台,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三是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乡镇党政正职提拔重用力度。采取本土选、从外引、上级派等方式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强化落实“四个责任主体”责任。其次,健全人才储备机制。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探索“县编乡用”等方式推进县直部门人员编制向乡镇倾斜。第三,健全教育培养机制。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走村观摩、互学互促;县级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实施“农村干部学历能力提升工程”。从2021年起,以“同步课堂”教学等方式,对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党员集中培训,今年重点做好新任职村干部履职培训。第四,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按交办任务、自选任务、日常任务3方面完成情况对乡镇工作实施考核。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县级联审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制度,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进行践诺、评诺、考诺;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结果运用,实行“末位淘汰”。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考核管理模式。第五,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县直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应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逐步提高艰苦边远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四是提升乡村管理服务能力。首先,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力度。落实“1村3名后备力量”目标。实行县域人才统筹引进使用,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其次,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作用。第三,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指导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1年底前,全部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10万元以上的村力争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力争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劲的集体经济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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