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05:阳泉、长治、晋城、晋中等地市,作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没有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长治市减煤工作方案与临汾市内容雷同,晋中市直到2017年11月才出台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仅对减煤方案进行备案,从未督办考核。阳泉、晋城、晋中、长治4市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别增长286万吨、123万吨、118万吨、56万吨,其中阳泉市同比增加37.1%。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同比增长2200万吨,其中重工业用煤增长2254万吨。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目标:到2020年,在实现能源消耗总量目标的前提下,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例下降到80%,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5%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完成情况: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降低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重点消减非电用煤,逐步推进电能替代、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 

  2、市能源局印发了《忻州市煤炭生产煤质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市洁净煤供应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3、严把项目审批关。市发改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产业准入,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落后生产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备案,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4、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忻州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忻发改发〔2018〕188号)明确了主要任务和推进举措,持续推进“禁煤区”管控和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5、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排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中央省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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