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重点工程“八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和加强对我市招商引资活动的管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活动管理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3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突出园区、企业参与的招商工作思路,建立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为一体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依托优势,创优环境,大力开展“3+1”招商方式,即产业集聚区招商,产业链招商,委托商协会招商和专业小分队招商。积极推动市场化精准招商,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作用,促进以企引企、以商招商;支持鼓励延长产业链招商,牵线上下游合作伙伴来忻州投资;支持产业集聚区、园区招商,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协作组织、企业、网络等各种信息资源,做好招商引资信息发布,主动扩大宣传推介,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二、节俭务实办好招商活动。严格控制招商引资活动的规模,杜绝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追求排场和铺张浪费现象;各类招商活动不得组织文艺演出、烟花燃放;不得以公款邀请明星、名人参加招商活动;不安排与招商引资主题无关或无实质内容的活动;不组织与招商无关的地区、企业、人员参加招商活动;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发布招商引资成果数据,不含水分,不搞浮夸。 

  三、创优投资环境。加强和改善对投资主体的公共服务,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继续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各级发改、国土、环保、规划、住建等部门通力配合,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配套能力,打造功能设施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招商投资载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公开承诺制等制度。推行并联审批方式,积极探索在线审批、网上审批,全面创优投资环境。 

  四、把好项目签约关。围绕“八大产业”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鼓励签约转型升级产业项目、环保生态项目、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和信息产业项目。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项目会审联席会议的作用,未经发改、环保、国土、规划四部门会审的项目不签约;没有经过前期可行性研究的项目不签约;没有考察或投资主体投资意向不明的项目不签约。      

  五、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八位一体”工作机制和“项目直通车”制度;建立签约项目台账,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与投资业主的联系沟通,发现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或投资规模大、产业转型带动强的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对口推进工作组,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落实推进责任。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分级实行四个24小时办理机制:项目单位24小时内报告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县(市、区)领导24小时内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县(市、区)24小时报告需市政府协调解决事项;承办单位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反馈项目单位。 

  六、完善优惠政策和考核奖励。认真梳理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的推动促进作用。严格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管理,科学、规范使用好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用足用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办法,提升招商引资的综合竞争优势。 

  七、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制度、审查审核制度,签约项目落地跟踪制度、资金到位考核制度以及创优投资环境、兑现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有关制度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体系,细化责任,定期考核,跟踪通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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