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采取措施,释放消费需求,延续消费品市场的增长态势。 

  一、限上消费品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10月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83.7亿元,同比增长26.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从城乡市场看,乡村增速快于城镇。1-10月,全市城镇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79.2亿元,同比增长25.8%;乡村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4.5亿元,同比增长39.8%,快于城镇14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增速优势明显。1-10月,全市限上单位商品零售实现78.3亿元,同比增长24.5%;餐饮收入实现5.4亿元,同比增长64.1%,快于商品零售39.6个百分点。 

  从限上商品零售类值看,部分商品保持增长。吃穿用类保持稳步增长,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同比分别增长16.3%、28.8%、11.8%;升级类较快增长,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同比分别增长36.1%、31.6%、30.0%。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亟待发掘新的消费增长点 

  1-10月,全市限上汽车和石油及制品类占比49.1%,极大地推动了消费品市场发展,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但过于依赖大宗商品也会使消费品市场发展稳定性相对不足,亟待发掘新的有较强带动力的消费增长点。经济发展使得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发生改变,消费结构逐渐升级,健康消费、旅游消费、文化体育消费等新型消费受到青睐,升级类商品实现较快增长,但占比相对较低,需要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投入,形成新的消费热点。 

  (二)电子商务仍需发展 

  疫情发生以来,线上交易的优势凸显,人们的消费习惯被进一步改变,电子商务发展迅猛。1-10月,全市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为0.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6.4%,但这部分占全市限上社零的比重还偏低,拉动效果不足。我市传统贸易企业与“互联网+”的融合还不充分,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影响力有限,缺乏重点网上交易平台,这些都限制了网络零售对消费品市场的贡献。 

  三、促进消费发展的建议 

  (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收入水平决定消费能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扩大消费市场的重要基础。一是要加强就业技能的培训工作,扩大就业范围,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居民的工资收入。二是要巩固好脱贫攻坚胜利成果,进一步发展乡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逐步释放乡村消费潜力。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减轻住房、医疗、教育等对居民的压力,减少居民的后顾之忧,让居民敢于消费。 

  (二)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升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消费观念也在逐渐变化,要及时关注新的热点,通过政策来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在汽车消费方面,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方向,要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提供税收优惠补贴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智能、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可以对智能家用电器、环保产品等给予扶持,畅通二手商品流通、废旧物品回收渠道并规范交易行为,鼓励居民进行更新换代。要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打造热门景点和旅游品牌,吸引客流、资金流,带动贸易行业发展。 

  (三)拓宽营销渠道,推动电商发展 

  网络销售严重冲击传统贸易企业,疫情一方面削弱了线下交易,另一方面加强了线上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传统企业需要加快转型的步伐,积极引入电商人才,利用直播、外卖等新兴方式宣传产品、扩大销售,深入挖掘市场消费潜力;有关部门可以出台配套的优惠政策,提供税收、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并对交易秩序进行规范,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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