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忻州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忻州市统计局
(2022年4月1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各级政府坚强领导和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下,2021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市14个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抽取了152个乡(镇、街道),429个村(居)委会,24698个住户,调查登记常住人口56302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推算,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663175人,比上年减少20366人,减少0.76%。
二、人口自然增长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7340人,比上年减少2608人;出生率为6.46‰,比上年下降0.9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2164人,比上年增加5786人;死亡率为8.26‰,比上年上升2.1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0‰,比上年下降3.13个千分点。
三、地区分布
2021年末全市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地 区 |
常住人数(人) |
忻府区 |
577990 |
定襄县 |
192010 |
五台县 |
212097 |
代 县 |
176435 |
繁峙县 |
250111 |
宁武县 |
134157 |
静乐县 |
116612 |
神池县 |
75130 |
五寨县 |
99458 |
岢岚县 |
68667 |
河曲县 |
122309 |
保德县 |
143483 |
偏关县 |
69442 |
五台山 |
16925 |
原平市 |
408349 |
四、性别构成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75500人,占常住人口的51.65%;女性为1287675人,占常住人口的48.3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82。
五、城乡人口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57697人,占常住人口的54.7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05478人,占常住人口的45.26%。
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出生率 (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 (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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