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忻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市农村居民消费信心提振,全年人均消费支出9364元,同比增长11.6%,较去年上涨4.6个百分点,实现恢复性增长,乡村振兴助力成效明显。  

  一、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情况 

  从绝对值来看,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274元,增加29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5.0%;衣着消费支出645元,增加73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9%;居住消费支出1733元,增加173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8.5%;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42元,增加72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020元,增加70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9%;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73元,增长168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5%;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059元,增加10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3%;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18元,增加1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 

  对比近三年八大类消费支出占比情况,可以看出消费结构变化正发生缓慢但是趋势性的变化。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占比增长明显。 

  从增长幅度来看,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9.9%,比去年高出4.6个百分点;衣着消费支出增长12.8%,比去年高出3个百分点;居住消费支出增长11.1%,比去年高出4.4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增长19.5%,比去年高出6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增长7.4%,比去年高出0.3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18.6%,比去年高出5.8个百分点;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11.1%,比去年高出6.8个百分点;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增长15.7%,比去年高出11.6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增长速度消费快于收入。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4%,增长幅度比消费支出低0.2个百分点。消费增长跑赢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释放明显。钱袋子满了,才敢消费是中国人的特质。这一年全市扎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激发了消费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居民和商户消费信心。 

 (二)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继续缩小。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脱贫攻坚成果的持续巩固,农村市场消费潜能得到有效释放。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11.6%,快于城镇居民3.4个百分点,城乡消费比(以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为1计算)为1.998,上年为2.061。  

 (三)农村居民以基本生存型消费为主,享受型消费占比不高。2021年,忻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中衣、食、住类的生存型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60.4%,超过生活消费一半的水平。八大类消费支出中虽然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涨幅水平均超过18%,但是占比水平仍然较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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