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1661”发展战略,对标前行、苦干实干经济结构和发展动能持续改善,全市经济社会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结构趋于优化 

  一、增速高于上年,保持中高速增长 

  2018年忻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1元,比上年增加1805元,同比增长6.8%,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实现了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回落后的首次回升。 

  二、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内生动力增强 

  城镇居民收入结构趋于优化,四项收入增长“两快两稳”。从四项收入的增速来看,工资性收入19435元,增长5.5%;经营净收入2959元,增长6.4%;财产净收入1692元,增长11.2%;转移净收入4255元,增长11.7%。从增收贡献情况看,增收贡献率最高的是工资性收入,为56.2%,经营净收入贡献率为9.8%,财产净收入的贡献率为9.4%,转移净收入贡献率为24.6%。与2017年比较,工资性收入与财产净收入增幅分别提高1.4和15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上升8.9和13.3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幅分别下降1和10.2个百分点,增收贡献率分别下降2.5和19.6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对居民收入的增长作用明显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三、四大因素促增收 

  1.经济平稳运行是居民增收的基础。2018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GDP总量稳中有增,初步核算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989.1亿元,较2017年增加114.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0%。工业生产持续回暖,企业效益明显改善,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1.5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利税133.3亿元,同比增长43.1%;其中利润71.2亿元,同比增长81.9%。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90.2亿元,同比增长8.2%,增幅比2017年加快1.2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2.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助推居民增收。2018年7月开始,随着调资政策的施行,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人均月增资300元左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翻倍,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奖金由过去的3000、2000元,翻倍为6000、4000元。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在2018年初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忻州市14个县中有11个县属于艰苦边远津贴的范围,忻州市执行全省标准,人均增加45—55元/月。2018年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烤火费全部发放。2018年7月出台《山西省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行政事业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增资200元左右。 

  3.增收渠道拓宽财产性增收作用显现。互联网加快了人们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的速度,城镇居民理财观念逐年转变理财方式的多样化发展,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储蓄性利息收入,开始逐步增加基金债券红利收入等多种形式的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财富的积累、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征地拆迁等因素,部分居民手头有了较多的余钱,开始入股养殖场等。 

  4.创新创业为居民增收注入新的活力。2018年,忻州市为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扩大就业,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印发了《忻州市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忻州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级专项资金,让更多的人才搭上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的顺风车,实现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带动地方居民收入增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