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五号)

忻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忻州市统计局

2018年3月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84.0万人。按性别分,男性47.4万人,占56.4%;女性36.6万人,占43.6%。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13.7万人,占16.3%;36至54岁34.6万人,占41.2%;55岁及以上35.6万人,占42.4%。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4.2万人,占5.0%;小学30.7万人,占36.6%;初中41.6万人,占49.5%;高中或中专6.6万人,占7.9%;大专及以上0.9万人,占1.0%。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80.2万人,占95.5%;林业1.4万人,占1.6%;畜牧业1.8万人,占2.1%;农林牧渔服务业0.6万人,占0.7%。 

 

 

表1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万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84.0

10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47.4

56.4

女性

36.6

43.6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13.7

16.3

年龄36-54岁

34.6

41.2

年龄55岁及以上

35.6

42.4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4.2

5.0

小学

30.7

36.6

初中

41.6

49.5

高中或中专

6.6

7.9

大专及以上

0.9

1.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80.2

95.5

林业

1.4

1.6

畜牧业

1.8

2.1

农林牧渔服务业

0.6

0.7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2万人。按性别分,男性占57.4%,女性占42.6%。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占16.9%,36至54岁占51.5%,55岁及以上占31.6%。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占4.0%,小学占34.8%,初中占51.3%,高中或中专占8.7%。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占70.9%,畜牧业占25.5%。

 

表2  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万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1.2

10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0.7

57.4

女性

0.5

42.6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0.2

16.9

年龄36-54岁

0.6

51.5

年龄55岁及以上

0.4

31.6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0.05

4.0

小学

0.4

34.8

初中

0.6

51.3

高中或中专

0.1

8.7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0.9

70.9

  畜牧业

0.3

25.5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2.9万人。按性别分,男性占66.6%,女性占33.4%。按年龄分,35岁及以下占14.6%,36至54岁占62.5%,55岁及以上占22.9%。按受教育程度分,未上过学占3.2%,小学占21.9%,初中占53.5%,高中或中专占16.1%,大专及以上占5.3%。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种植业占49.3%,林业占13.5%,畜牧业占24.6%,农林牧渔服务业占12.0%。

 

 

 

表3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数量万人

比重%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

2.9

100.0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性别分

 

 

男性

1.9

66.6

女性

1.0

33.4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年龄分

 

 

年龄35岁及以下

0.4

14.6

年龄36-54岁

1.8

62.5

年龄55岁及以上

0.7

22.9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受教育程度分

 

 

未上过学

0.1

3.2

小学

0.6

21.9

初中

1.6

53.5

高中或中专

0.5

16.1

大专及以上

0.2

5.3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按主要从事农业行业分

 

 

  种植业

1.4

49.3

  林业

0.4

13.5

  畜牧业

0.7

24.6

  农林牧渔服务业

0.4

12.0

注:

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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