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17”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挂牌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安办发[2017]57号)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全覆盖要求,针对责任人变更及时进行了调整。现将市级负责挂牌的尾矿库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后期如有变动,由责任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并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通报。 

  一、政府挂牌责任人职责: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挂牌尾矿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关闭和取缔非法尾矿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定期听取挂牌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安全监管部门挂牌责任人职责: 

  严把安全准入关,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挂牌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应当关闭、取缔的企业,依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取缔。 

  三、企业挂牌责任人职责: 

  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尾矿库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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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附表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