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用燃煤旺火的通告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0-01-14 10:29 来源: 忻州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忻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旺火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用燃煤旺火(以下简称禁放禁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禁燃区域:忻州城区东至东外环、南至北杨线、西至西外环、北至部石线。
二、禁放禁燃时间:长期。
三、禁放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燃用燃煤旺火。
四、加强舆论宣传。市、区两级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积极开展有关禁放禁燃的宣传和工作安排,组织动员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做好禁放禁燃工作。
五、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燃用燃煤旺火的行为,由忻府区公安局和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进行查处。
六、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举报投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举报电话:0350-110
0350-12369
特此通告
2020 年1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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