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从省自然资源厅传来消息,我省出台《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该《规划》,今后,我省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力争到2020年,实现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550平方公里,土地复垦310平方公里,共需治理面积为860平方公里,占全省破坏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的53.9%;至2025年,争取全省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得到治理,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一套高效科技的动态监测体系;全省所有煤矿完成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自主监测网建设,并配设专门的监测机构或监测人员实施监测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监测。(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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