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每年为艰苦偏远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招聘补充1000名优秀教师。

  这份文件同时提出,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解决教师结构性超缺编问题,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并鼓励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山西省还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王井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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