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市成品油市场流通环节中存在的对企业自备加油站缺乏有效监管制度,导致一查就封、一管就死的现象,本着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营造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的初衷,市商务局经反复调研论证,出台了《忻州市企业内部加油站(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现行成品油流通监管盲区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和探索。《办法》的出台,受到了企业和市场的欢迎,也引起了各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的重视。 

  《办法》出台后,受到了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高度评价。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认为,《办法》的出台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有益探索,是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创新之举,对整顿和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省商务厅认为,这是继商务综合执法改革之后,忻州商务为全省提供的又一个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当前我国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这些办法、条例当中,只对社会加油站从规划、布局、申报、审批、管理做出了规定,而对企业自备加油站(点)没有任何规定,对企业自备加油站的运营监管是一个盲区,存在一管就死、一查就封的状况,严重制约了矿业企业、物流枢纽的正常运营,亟需对企业自备加油站的监管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以适应经济发展对流通监管提出的新要求。 

  为此,市商务局作为全市成品油流通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 

  目前,全市现在共有各类煤矿、铁矿、铝土矿等大型矿山基地近百座,大型物流中心数十家,这些矿山物流企业尤其是大型矿山企业拥有的挖掘机、装载机、自备大型运输车辆等近千台,这些机械设备每年消耗的油品在10万吨左右,占到了全市石油产品的1/5以上,如果对这一市场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管,不仅会影响到矿山物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也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同时,大型矿山物流企业的机械设备多为大吨位履带式装备,不宜上路进站配置燃料,设立内部加油站成为生产必需。在全省组织的打击取缔“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的打“三黑”专项行动中,屡有企业设置的内部加油站被作为“黑站”取缔曝光,一批党政及企业负责人被问责,给干部心理上带来较大压力。如果企业按照正规加油站的设立申请程序报批网点,因企业自有土地、环保、消防等自备条件,势必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造成资源浪费。在调研过程中,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在实际监管中对企业内部加油站(点)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 

  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印发忻州市企业内部加油站(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42号)印发执行。之后,市商务局又牵头协调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企业内部加油站(点)设立流程和资料清单的通知》,规范了手续,简化了程序,推动办法的落地实施。 

  此次市商务局制定出台《忻州市企业内部加油站(点)管理办法》是服务经济发展、创优营商环境的一次大胆尝试,为全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目前,已有数家企业按照办法的具体规定,申报办理有关企业自备加油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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