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周移交我市驻市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44 个。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整改问题5 个,正在整改问题39 个。期间,对4 家企业进行关停取缔;下达限期整改文书29 份,对12 个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按照全省“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7 8 日,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移交了“百日清零”专项行动驻市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清单,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将问题清单转发到各县(市、区),并明确查处时限和整改要求。 

  在整改过程中,我市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有关部门、县(市、区)、乡(镇)及村委扎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共同监管、共同治理。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将整改要求、完成时限逐一明确,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及时发现、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市将在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问题整改清零。一是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推动解决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二是依托交叉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勤查重罚及错时执法力度,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三是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努力形成“ 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保障我市环境安全。四是密切跟踪企业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缓慢或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并在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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