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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烟花爆竹库有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答复
 
|  来源:定襄县人民政府  作者:xzzf  最后修改时间:2010-02-09 01:44:29  编辑:xzzf|

近日,网民反映我县烟花爆竹存储库与居民区、加油站不达安全距离,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专门批示。我县在接到批件后认真组织调查,已将调查整改情况报市政府。对县土产日杂公司超量存储烟花爆竹,我们认为该公司虽然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且新建的存储库也合格,但存在超出零售标准范围的存储行为,对此县供销社、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县土产日杂公司作为企业在未办理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负有直接责任。经研究,对县土产日杂公司、县供销社、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实履行好各自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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