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来信时间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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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农村房屋翻建的相关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您所咨询的房屋区域,按照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列入城市规划区,根据忻州市规划区内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忻政发〔201223号文件规定,您村村民自建房翻建需要办理建房手续,具体流程为:1、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2、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3、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报忻府区住建局;4、忻府区住建局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开工建设条件的,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忻府区住建局签发建设意见书。

 

回复单位:忻府区政府